第614章 番外9-《穷神和大佬的见鬼直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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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对方犹如豺狼般虎视眈眈,拿着武器步步紧逼,郁臻却依旧面不改色目不斜视,甚至连看都未曾看他们一眼,径直往前走去。

    就当侏儒粗糙的手要去拽郁臻的手腕之际,从树林中又窜出一抹影子,黑影的如离弦之箭般速度极快,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将侏儒扑倒在地,骇人的犬牙一口死死的咬在侏儒的脖颈上。

    侏儒惨叫一声,下意识奋力挣扎起来,可他毕竟长得矮小,不如黑犬有劲儿,加上被黑犬脚踩在地上,他一时间够不到黑犬的后颈,根本扯不开,只用拳头捶打也无济于事。

    “救,救我!”侏儒吓得神魂剧烈,绝望的朝几个同伴叫喊:“救我,救我啊!”

    同伴们那里见过这般凶残又长得高大威猛的大狗,一时间被吓得僵在原地丝毫不敢动弹,眼睁睁的看着侏儒在黑犬身下挥舞着拳头捶打挣扎

    黑犬黝黑的眼睛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大脑袋左右摇摆疯狂撕拽起来,硬生生将他喉管撕开,顿时如喷泉般往外喷溅,侏儒喉管被撕裂,血液回灌,呛进肺子里让他呼吸不上来,渐渐缺氧,他不甘心的瞪着眼睛,双腿乱蹬溅起灰尘一片,喉咙耸动里濒死的嗬嗬声,没一会儿便没气儿了。

    这血腥的一幕,将剩余的同伙吓得是肝胆俱裂,他们虽然杀过人吃过人肉,可那都是别人,现在可能要轮到自己了,自然是不像杀人时那般冷静,屁滚尿流的做鸟兽四散状朝林子里逃去。

    生怕下一个被咬死的就是自己。

    其中直接吓得腿软动弹不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满脸是血,眼神凶厉,獠牙森白的黑犬浑身抖如筛糠,裤裆更是濡湿一片,往四周慢去,打湿了干燥的地面,风一吹,便吹来一股浓郁的尿骚味儿。

    黑犬看了那人一眼,眼中流露出不屑鄙夷的情绪,舔了舔沾血的鼻尖,抬脚踩着侏儒扭曲的脸继续尾随在了郁臻身后。

    郁臻背着背篓走在前头,悠悠的问跟在身后的致远:“没下尿裤子吧?”

    “回陛下,没,没尿湿。”致远声音有点发抖。

    死人他见的多了,可那都是饿死的,全须全尾的,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画面,活活被狗咬断了喉管,溅的他鞋尖上不少。

    说不害怕是假的,可到底是比以前还没灾荒的时候胆子大了些,除了心里不适外,倒是没尿了裤子。

    他边说着,还时不时扭头悄悄去看不快不慢跟在身后的黑犬,心有余悸的小声问:“咱们就让那条狗跟着吗?”

    郁臻随口敷衍道:“它愿意跟着,就跟着呗,又不碍你的事儿。”

    这狗聪明的很,和别的狗不一样,它从不叫唤,也从不会跑到郁臻眼前摇尾巴讨好她,总是不紧不慢,不远不近的跟在身后,郁臻若是停下歇息了,它便也在不远处随便找个阴凉的地方趴着。

    脑袋挨着地,竖着耳朵,听着四面八方的声音,像是忠诚威武的守卫,总能在郁臻碰到心怀不轨的时候第一时间冲上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还那几个饼子和水的恩情。

    晚上,郁臻坐在火堆前靠火,嘴里嚼着干巴巴带着点甜味儿的饼子,望着不远处趴在墙根下闭眼小憩的黑犬,想了想,撕了一块饼子扔过去。

    黑犬睁开眼,动了动大脑袋,把狗嘴凑近饼子闻了闻,没吃,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致远见状,一边扒拉着火堆,一边说:“这狗吃了人肉,就素的东西就不感兴趣了。”

    郁臻没吭声回他,目光盯着黑犬,黑犬也在盯着她,一人一狗对视着,良久,郁臻才开口道:“你要是想跟着我,就得吃人吃的玩意儿。”

    这狗聪明,能听懂人说话,行事作风很稳重,又厉害的很,和它媳妇儿一起带回去到时候帮她赶个养,看个鸡什么的,还能在林子里放哨,狗在山林里跑的可比人快多了,再加上灵敏的嗅觉和听觉,用来当哨兵最好不过。

    她又不缺它那几口吃的,总归是能养活的了的。

    要是想吃肉,以后养了鸡养了鸭给它吃,总之是不能再吃人肉了。

    吃多了身上一股死人味儿,怎么去都去不掉。

    黑犬闻言,竟真的低头叼起地上沾了灰的饼子,囫囵给吃了。

    致远笑道:“看来它早就想好了让你帮它养媳妇儿呢。”

    这样凶猛的狗宛如林间野兽,在这灾年死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活的必定是如鱼得水,吃惯了人肉就吃不惯别的东西了,可它听见郁臻的话还是吃了,不是想让郁臻给它养媳妇儿还能是什么?

    郁臻招招手,让它过来。

    黑犬便从地上爬起来,翘着尾巴一步一步慢悠悠的走过来,最后在郁臻面前坐下,明明是只狗,可这通身的气场却骇人极了,一般人看见它,少说也要吓得腿软。

    “你跟着我,我得给你取个你名儿。”郁臻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道:“牙王,咋样?”

    听着就觉得威武。

    黑犬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满,眸子里也没有别的什么情绪,名字对它来说并不重要。

    媳妇儿和崽才重要。

    它低下头,用肥厚湿漉漉的舌头轻轻舔了郁臻的脚腕两下,表示认同了这个名字。

    同时将尾巴耷拉下来夹在屁股里,随后趴在了郁臻脚边儿,表示了臣服。

    “乖。”这样的情况,郁臻通常是要摸两下以示安抚的,但牙王白日里咬死了人,脑袋上的毛沾着血痂,郁臻实在下不去手。

    没办法,眼下情况是节约用水,摸了狗头臭烘烘的,洗干净也浪费不少水。

    所以还不如不摸呢。

    次日两人天不亮就起来赶路,在天边泛起鱼肚白出了第一丝光亮的时候,两人终于走到了县城。

    城门楼子上挂着一个大牌匾,上面写着三个烫金的繁体大字:绿水县。

    绿水县在北方到南方的中间,不知道多少人走不到南方饿死在了绿水县外,城楼下聚集着数不清的灾民,衣着褴褛,蓬头垢面,饿成一把骨头架子,或躺或坐着等死。

    城门紧闭,几个持刀的衙役站在城门两侧,时不时挥着刀驱赶上前乞讨食物和水的灾民。

    但其实在这儿也并全都是绝路,偶尔会有几个县城里大户人家的下人出来买人,游走在灾民间像是逛菜市场一样挑挑拣拣,要是看上了谁,两把黍米就能带走。

    他们买的多是年纪不大的姑娘,有的是自愿的想进城里活命,有的是被家人卖掉的,笑声,呜咽声混杂在一起,悲喜交加。

    郁臻二人一出现,立马就引起了不少灾民的目光,她穿的干干净净,虽然身材纤细,但并不是那种骨瘦如柴,在这种三步一死人的时候是只有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才能有的。

    他们顿时将郁臻当成了那户人家的小姐又或是奴仆,一个个上下打量着她,盯着她背后的背篓,目光贪婪死死的盯着,恨不得将背篓盯出个窟窿。

    可又因为郁臻的外表和因为灾民变多而警惕起来,一直紧贴着郁臻身侧行走的牙王,始终只敢张望不敢上前。

    先别说郁臻的外表了。

    就光是牙王这膘肥体壮的身子和凶狠的眼神就足够让人惧怕的了。

    忽然,有人叫了致远的名字。

    “致远兄!?”从灾民里走出两个男人,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眼神很锐利看起来很不好惹,稍矮的那个青年眼神很温和,气质上也和别人截然不同,虽衣衫褴褛,面容憔悴,但那书卷气息无论如何也遮掩不住,正是他叫的致远。

    致远一愣,待开清了温和青年的模样,顿时高兴的道:“丰和兄!真的是你!”

    这人正是致远之前的同窗好友,地主家的少爷陆丰和。

    陆丰和笑道:“致远兄,上次一别,已有半年没见了,你过可还好?”

    “好着呢。”致远往陆丰和身后瞧了瞧:“伯父伯母在哪儿?你何时来的此处?家里的庄子可是不要了?”

    陆家家底殷实,满仓粮食,当时陆家并未和其他人一样逃荒,只是遣散了大半的家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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