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破败荒凉的小镇里,年轻的猎魔人坐在石阶下,正在用麻布擦拭着手中的赐胜之剑。 在他的脚下,一个浑身长满黑色短毛,足有三米高的独眼巨魔的尸体,正横躺在地上,尸首分离。 断截面能够看到密密麻麻正在蠕动的肉芽。 独眼巨魔最强大的天赋在于它的再生能力,那是比已经被熔掉的血裔不死身更加强大的恢复能力,即使被斩掉头颅,剁成肉末,也能逐渐恢复如初。 只是它倒霉,碰上了李昂这种能够从灵魂层面上将它泯灭的怪物,所以,即使它的身体还残存着活性,也没半点复活的可能了。 之所以又用回了赐胜之剑,是因为魔剑阿瓦隆会和他争抢恶魔的灵魂,杀低阶恶魔可以用它,但猎杀这种自己选定要掠夺天赋的中序列恶魔,赐胜之剑明显更合适。 角落里,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影闪过。 李昂面不改色道:“出来吧,恶魔已经被我解决掉了,你们验完尸体后,我会将它焚烧成灰。” 几天下来,李昂的土著语已经说得很娴熟了,卡拉迪亚世界里,精灵语是通用语言,即使是人类,也在用这种语言。 镇长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他仔细端详着恶魔的尸体,忿忿地踹了恶魔的尸体一脚。 李昂皱眉道:“别碰它,独眼巨魔的毛发很尖锐,并且带有剧毒,如果被扎伤,我也救不了你。” 吓得镇长向后连退了几步,面色发白道:“我知道了。” “剑圣大人,这是我们之前承诺的佣金。” 镇长捧着一袋沉甸甸的钱币,恭敬地递给了猎魔人。 猎魔人扯开系带,略一打量,便将钱袋收了起来:“数目没问题,我该走了。” 虽然这个小镇凑出这些钱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猎魔人需要有职业操守,一旦起了一个坏的头,以后就不好收拾了。 他不希望以后每个传奇小说里都歌颂猎魔人的伟大无私,那会给后继者们带来相当多的麻烦。 轰—— 随着猎魔人跨上那匹披甲黑马,身后,恶魔的尸体上蓦得窜起一道黑色火苗,迅速将它的尸体焚烧殆尽。 ...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