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呵呵,感受到摇滚的气息了吧?” 周老板此时也换上了一身已经非常不合身了的黑色皮夹克与皮裤,大肚子都快要从两者的夹缝中挤出来了一般,但仍然不影响他意气风发地和各路妖怪碰拳头撞肩膀打招呼。 “哈,没见过你周哥这么粗犷的一面吧?” 看着侧目盯着自己的江侃,带着一顶黑色带檐皮帽的周冬开心地哈哈大笑。 而队里的其他人,也都是大铁链子小耳环,两手十只大戒指,开心得就跟回了家一样,反而衬托出穿着一身休闲春装的江侃像一只狼窝里的小白兔。 而王玉畅这次也跟着他们一起来了这儿,说是“见识见识”摇滚乐队聚会的氛围,但实际上江侃知道这小子只是想跟自己拉近点距离,培养点感情。 但他看破不说破,想来就来呗,刚好可以让他提前重温一下《死了都要爱》。 话说这首歌也足够摇滚,这次还让周冬他们好说歹说拿去改成了摇滚重金属版,一会儿不知道还得怎么嗨呢。 “欢迎大家来到咱们西南五省地下乐坛一年一度的聚会现场!” 众人落座之后,一个顶着粉红色鸡冠头的中年男子走上台来,黑色的眼影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半个月没有睡觉的僵尸,但偏偏长相却非常的刚硬和顺眼,让人感觉他是一只不小心被染了头的帅气的熊猫。 “这些年咱们乐队的发展可谓是举步维艰,摇滚乐也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但是,我们没有放弃,我们永不退缩,我们永远追随着摇滚之神的脚步不断前进!” 中年男子手中握着话筒,用一种近似愤怒与咆哮的语气说着开场白,而台下的愤怒中年们也都纷纷地挥着拳头“嚯”、“嚯”地附和着他,很难想象得出这些如此劲暴的摇滚中年们在前一天都还是一个温和的父亲、带着围裙的老公、办公桌前任人欺凌的资深社畜。 也只有在摇滚的号召的下,在这个充满了释放与呐喊的一方小天地里,他们才能暂时地忘记自己在凡间的颓丧,为自己曾经钟爱过的伟大音乐而摇旗呐喊。 随着中年男子的引导,体育馆内的气氛逐渐地热烈了起来,随即便有几名乐队成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台上对应的位置就位完毕,他们中间有坐在架子鼓前面的彩色头发的大妈,有地中海发型的贝斯老爹,有赤果着上身,只穿着一个单边尖刺皮护肩的电吉他弱鸡竹竿大叔…… 而刚才那个中年男子则是走到了舞台的中间,握住了台上的金属麦克风,站立在那儿扭曲得如同一支不屈地挺立着的,快要凋谢的冷艳玫瑰。 吉他手拨动了拨片。 贝斯手的四根指头轮指如飞。 “嘭!” 架子鼓也发出了陈旧而响亮的鼓点。 巨大的金属摇滚歌曲从舞台四周的音箱中传了出来,那是一首江侃没有听过的歌曲,但却意外的燃和爆裂,在他完全听懂这首歌的主旋律之前,身旁的老周和张立恒等人便早已站起了身来,跟着主唱那沙哑的嘶吼而开始了猛烈的摇摆。 “看来也得多研究一下夏国几十年前的摇滚知识了,只是从系统这儿获得的歌曲显得有些断了代啊!” 在听懂了旋律之后,江侃也跟随着大家的节奏加入了这个摇摆的队伍中,不得不说他的灵魂中与生俱来地确实带有音乐的天赋,再加上这段时间来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谱曲能力的锻炼,没多久他甚至都可以把这首并不复杂的歌曲的谱子给拔出来了。 而王玉畅则是彻底忘记了自己“小鲜肉”的偶像包袱,此时也跟着电吉他那野马一般的嘶吼声摇摆着身子,跟随着音乐而不断地舞动着。 在他看来,这就是一次难得的放松之旅,甭管听不听得懂,跟着摇就对了! 一曲罢了,偌大的一个体育馆里一片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与鼓掌声,众多的摇滚中年都在奋力地发泄着自己的激情,等待着下一个上台表演的乐队为他们带来久违的欢乐。 “下一个为大家表演的,是最近最为着名的歌手,也是我们摇滚乐的救世主——江侃和他的冬雨乐队,大家掌声欢迎!” “芜湖~” “吼~” “呼哈~” 江侃听到这个介绍,整个人都懵了! “啥?我是摇滚乐的救世主?” 他完全就没有这个意识,也从没有听过这个说法,怎么,接下来不应该是小王上去唱《死了都要爱》的吗,怎么突然换成自己了? 而且,还给自己加了个尊称,“摇滚乐的救世主”? “走吧江兄弟,别愣着了,说的就是你!哈哈!” 老周一把拍在江侃的肩膀上,话不多说就拉着他上了台,台上的乐器都是准备好的,而那个司仪则是一脸激动地看着满头雾水走上台来的江侃。 “欢迎,欢迎伟大的江侃先生,和我们可爱的冬雨乐队!” 司仪一把搂住了江侃的肩膀,狠狠地摇了摇,那力道之大,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平时唯唯诺诺的被社会毒打过的中年男人。 也许正是音乐和摇滚,给了他这样的力量与心气吧。 “欢迎,请问一下江侃先生,来到咱们自己人的聚会上有什么感想?” 一个黑色的,带着一圈尖刺的金属话筒递到了他的嘴边,江侃感觉要是自己不说点什么,对方大有把它塞进自己嘴里的趋势。 第(2/3)页